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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嵩明法院审理刘某富等10人涉恶案件
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富、李某、杨某友等10人涉恶案,该案中10名嫌疑人涉及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刘某富、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达目的,多次以暴力、胁迫方法或采取“软暴力”等手段实施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以“视频庭审+现场庭审”的方式进行,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其中2名被告人在嵩明县法院第十一法庭现场参与庭审,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在嵩明看守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该案的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7点。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辛亚洁)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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