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专项整治电动车拧紧源头“安全阀”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市场秩序,从销售源头消除安全隐患,连日来,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
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电动车经营门店,重点检查产品合规性,严查在售车辆是否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是否取得“3C”认证、产品合格证;车辆铭牌、“3C”认证、产品合格证等是否存在“货证不符”“无证销售”等违法行为;在售车辆有无保持原厂出厂状态,有无改变车辆原厂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法改装、加装行为。重点整治违法经营行为。全面排查经销商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以“老年代步车”“不需上牌、不需驾照、不限行”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乱象。
检查中,执法人员同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公告的老年代步车销售商,在醒目位置公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仅可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严禁上道路行驶”。
截至目前,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签订《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经营承诺书》108份,张贴《关于销售和购买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告知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销售企业温馨提示》各108份。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全链条监管,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同联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防线。
(赵敬洪)
责任编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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