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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商环境提升年”云南市场监管在行动
2019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将今年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启动“四个零”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专项治理对企业的各项乱收费,全面停止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主动为企业解难纾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坚决制止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督查和考核,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明在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动员会议上作出表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新组建的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策部署,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组织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积极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在“放”的方面使企业和产品准入更加便捷高效,在“管”的方面使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在“服”的方面使企业更富创新发展活力。
围绕让市场主体进得来、出得去,着力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一是持续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通过压环节、优流程、简程序,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促进一窗办理率提升,使市场主体的准入更加宽松便捷;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三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简易注销制度,简化普通注销程序,推行企业注销“一网办”;四是对无需实地核实的食品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与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一窗通”受理;五是梳理编制企业开办、产品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协同推进全省“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
围绕落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着力实施“公平竞争守护行动”。一是坚持竞争中性原则,既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又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内资和外资、国有与民营、大公司与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做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行业领域反垄断执法工作,纠正和制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围绕帮助企业减负维权,着力实施“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一是重点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强对教育、医疗、金融、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高知名度商标和民族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围绕促进企业创新创优,着力实施“企业发展助推行动”。一是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各领域服务,助力企业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二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围绕加强政策帮扶,着力实施“企业服务增效行动”。一是继续开展“走基层访企业,助改革促跨越”调研活动,采取现场办公和上门调研等形式,当面听取基层和企业的问题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应用,将更多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汇集到名录系统中,更好地让创业者和经营者知晓、读懂、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围绕转变监管理念方式,着力实施“监管执法创新行动”。一是统筹建立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名录库(“一单两库”)以及监管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二是完善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鼓励失信市场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切实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四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五是规划建设全省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智慧监管”,主动融入“数字云南”建设。(施静明记者张仲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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