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生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来源:云南日报 2020-12-30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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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解决后顾之忧 激发发展活力——云南省民生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发展

记者 杨峥 黄喆春 李秋明 禹江宁 孙晓云 摄

  12月29日,云南省“回眸‘十三五’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建设专题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时期,云南省进一步聚焦医疗、教育、养老、社保、托幼等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推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有力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激发社会活力,实现民生保障事业的跨越发展。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

  为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民政部门先后出台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20多个政策措施,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目前,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分别为不低于7680元、4500元,比2015年增长60%、94.6%;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32元;全省5年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金560亿元,年均有430万困难群众获得经常性生活救助、85万人次获得临时性生活救助。同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开发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实现低保申请、查询、管理等“掌上办”,群众申请办理低保的时间大幅缩短,实现办低保“不求人”“不出村”,经按规定及时审核审批后,通过在全国率先实行的救助资金“社银一体化”系统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第一时间提供救助,全程加强监管,实时提供帮助,真正便民利民。“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1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有关专项政策,为30余万困难群众提供低保等后续扶持;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49亿元,年均惠及73.53万残疾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省年均救助2.8万人次。

  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民政工作者把老年人、孤儿、困难群众等身体最弱、最易受感染的民政对象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实施最有力的防控措施,迅速出台防控指南,加强防控演练,全员奋战加班值守,保障了全省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零病例、无感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23.3万人次第一时间雪中送炭,给予临时救助,送上温暖。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社保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落实积极就业政策。通过抓实援企稳岗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支持新业态发展拓展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转移就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的背景下,云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创下新高,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46.49万人,完成规划目标的112%;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总量达1515.52万人,就业规模创下新高。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10类人群创业52.03万人,发放贷款617.2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37.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破1000亿元,成为全国第三个贷款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的省份。持续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5年累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8.77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

  为让群众增收有渠道、生活有保障、致富有引领,在稳就业的同时,全省上下狠抓就业扶贫、社保扶贫、技能扶贫、人才扶贫。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设立658个服务站(点)、471个服务窗口;认定2451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44.31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累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18.19万人,转移率达70.7%。建立“横跨9部门、连通省市县”的技能扶贫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技能扶贫行动”,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609.53万人次。全省546.26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0.8万困难群体100%由政府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4.8万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100%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23.48万人,基本实现各类群体全覆盖,三项基金累计结余1779.8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90%,可持续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108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实现“15连调”,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比“十二五”末提高47%。5年累计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基本待遇3948.62亿元,惠及730余万人。按照党中央和国家决策部署,在调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云南省实施了更大规模、更大力度的调整缴费基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5年共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支出450.49亿元。

  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达标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通过各教育专项工程的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

  云南省通过“全面改薄”项目实施,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省累计投入资金347.28亿元,完成校舍建设面积1408.68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资金51.36亿元,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2018年,省级财政筹集资金16亿元,启动C级校舍加固改造工作,覆盖义务教育学校2785所,改造单体4708幢,改造面积264.88万平方米。2018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C级校舍加固改造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彻底告别了C、D级危房。

  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解决大班额和超大班额问题,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全省投入专项资金75亿元,规划新建校舍面积248.5万平方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补齐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对不卫生厕所进行改厕、卫生厕所管理作出规定,明确“厕所革命”建设、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厕所革命”。2019-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厕所革命”规划完成8126所学校8943座旱厕62.5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省级财政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旱厕改造给予补助,下达专项资金5.9亿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厕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其中,2019年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以上1193所学校1823座18.3万平方米旱厕改造任务全部完成。2020年完成6933所学校7120座44.2万平方米旱厕改造任务。

  体育事业成果丰硕向高原特色体育强省迈进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开启云南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分三个阶段规划部署了到2050年云南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搭建了云南体育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省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等政策文件。省足球协会实体化运营,全省拥有男子中乙和女子中甲2支职业球队,注册业余足球俱乐部55家。体教融合有所突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省级35家体育协会脱钩全面完成。

  云南省持续打造体育民生品牌,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成全民健身步道3110公里,冰雪场地6个,室外健身器材14035套,大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242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十二五”末的1.23平方米提升到1.8平方米;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从0.5人增加到1.31人;每年举办县级及以上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次数超过1400场次;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从“十二五”末的31.5%上升到36.01%,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由89.1%提升到89.8%。云南竞技体育佳绩频现。2016年里约奥运会,蔡泽林夺得云南省田径项目在奥运会上的首枚奖牌;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云南省代表队获8金14银8铜,创造了近年来全运会上的最佳战绩;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云南省运动员获8金2银4铜,实现参赛人数最多、参赛项目最多、参赛成绩最好的历史性突破;2019年全国年度比赛取得145枚金牌、136枚银牌、128枚铜牌;全国二青会,勇夺27金15银22铜,实现争先进位。2020年云南首次组团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前期举行了五个项目的比赛,获4金3银2铜,创造了云南冬季项目运动员从无到有、比赛成绩从零到金的历史性突破。

  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促进云南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以上合昆明马拉松、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国际红土网球公开赛、国际汽车拉力赛、国际龙舟赛、国际足球公开赛、怒江野水皮划艇世界杯赛7大赛事为主体的“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国际品牌赛事体系,上合昆明马拉松赛等22项次获得“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称号。体育彩票坚持国家公益彩票属性,有效促进云南体育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销售额连续多年列全国前十、西部前茅。2016至2019年,累计销售337.41亿元,筹集公益金90.64亿元。2020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销售积极作为、强势复苏,超过80亿元。体育彩票有力支撑了体育事业和扶贫、助残等其他公益事业。

  精准施策完善健康服务体系 保障人民健康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紧扣影响群众健康主要指标,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精准施策,大力实施卫生健康领域惠民实事,“十三五”期间,云南各族群众各方面健康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成为全国人均期望寿命进步幅度最大的省份。

  “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了119所胸痛中心、115所卒中中心、79所创伤中心和30所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截至2019年底,云南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42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2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2.25人。这些主要说明云南省医疗机构数量、质量都在提升,是解决人均期望寿命能够正增长、能够持续增长的有力硬件。国家心血管病、呼吸、中医三个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云南。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2.76岁提升到2019年的75.1岁,是全国进步幅度最大的省份。

  全省持续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孕产妇死亡率从2015年的23.63/10万下降到2019年底的14.47/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15年的8.7‰下降到2019年的5.07‰,连续2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孕期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全省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5%以上,产前检查率保持在97%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2016年至201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均保持在109以下,出生人口持续高于“十二五”水平。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施行,老年人享受到了更多的优待。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每年为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对失能老年人提供至少一次的健康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有保障。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突破100家,床位3万多张,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全省28.28万户的112.49万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如期全部实现脱贫,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2012年,云南省开始率先在肺结核患者中探索建立了“以患者为中心的关怀与支持”模式,为全国首创,在国家疾控中心引领下,成功将该模式推广到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2019年全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16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2020年,历史性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129个县设立精神科门诊,开设28条心理热线。云南省已率先完成“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中各项指标,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全国率先实现“州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67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个,死因登记报告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艾滋病防控工作在全国综合评估考核和综治考核中均获全国第一,按期实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提出的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和治疗有效率“三个90%”2020年全球目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至1.27%,提前达到低于2%的国际消除认证标准。

  多措并举显成效破解群众住房难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大事来抓,重点在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覆盖五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定政策、出标准、建机制、组队伍、抓培训、重指导等措施,全面完成云南省脱贫攻坚农危改任务,共解决超过130万户约500万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其中,涉及中央下达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任务98.45万户,占总量的76%。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了“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完成改造的农房经受住了近年数次地震检验,成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命房”。

  针对老旧小区脏、乱、差、污、堵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自2019年开始全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309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楼栋约2.29万栋,累计投入约104亿元,有效提升了83.13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63.43万套,完成投资1800亿元,解决了约200万城镇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113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五”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积极为新市民谋幸福,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困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底,与2015年相比,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4529.19亿元,增长2420.16亿元;归集余额1647.17亿元,增长636.3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2804.49亿元,增长1446.1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338.27亿元,增长602.41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总额2882.02亿元,增长1783.83亿元。(记者 王怡文)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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