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森林火险达红色预警级别 云南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20-04-02 1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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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一天连发3起火情,高森林火险达红色预警级别,云南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

  仅3月29日一天之内,云南大理、丽江接连发生3起森林火情。据云南省林业与草原局消息,截至3月26日,今年云南已发生森林火灾14起。近期云南气温快速回升,降水持续减少,大风天气增多,全省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

  4月1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向四川省、云南省发布高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与中国气象局会商,综合研判气象条件、林区物候、卫星监测热点及火灾发生情况,预计4月2日至6日,北京北部、河北北部和西南部、山西东南部的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将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四川南部、云南北部的局部地区将达到极度危险级别,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 防灭火形势严峻

  根据气象部门和国家防指最新预测,今年春季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北部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阶段性持续出现4-5级高、极高危险森林火险等级;同时,据气象水文趋势预报分析,未来4个多月,滇中、滇东南、滇西北等干旱易发区域,旱情将逐渐显现并呈快速发展趋势,云南遭遇大范围严重春夏连旱风险的可能性极高。

  每年3月,云南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各地春耕春种、民俗祭祀、外出旅游等野外人员活动推迟。随着云南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全面推进和清明节将至,全省用火高峰期较往年更加集中,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特别是近期云南气温快速回升,降水持续减少,大风天气增多,全省高火险区域迅速扩大,防灭火形势日益严峻。

  多部门协同配合 24小时值班备勤

  为积极应对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全国创新建立4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细化落实。

  与此同时,省应急管理厅于3月25日启动了新一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联合督查,深入重点州(市)、县(市、区),就清明节、高火险时段各地防灭火工作的人员、措施、经费、物资到位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围绕玉龙雪山、苍山、高黎贡山和中缅边境一线、昆明城市面山等全省火灾防控重点指导开展防控工作。

  目前,云南正在加大火源防控与火灾处置工作。尤其在清明节期间,上坟烧香烧纸、扫墓祭奠活动频繁,人流大,管控难,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云南将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并在重点部位、入山路口增加检查人员和巡护人员,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收缴火种,严禁火种入山。对集中祭祀地点、坟山、重要设施、农家乐等重点部位专人监管、死看死守,对城市面山、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林区农家乐、重点森林防火区全部实行禁火管理。严厉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此外, 各级林草系统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双岗值班值守制度和每日森林草原火情零报告制度;专职人员、瞭望监测员、巡山护林员、及基层林业场所站全体人员全部在岗坚守。森林消防、航空消防、地方专业扑火等队伍严阵以待,24小时值班备勤,一旦有火情,及时出动,重兵扑救,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月26日,云南省财政积极协调统筹省级预算安排,提高森林防火补助标准,在原森林防火经费预算基础上追加4500万元,全力保障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效开展。3月27日,追加经费已全部分拨至各地。

  4月2日,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四部门联合发布《森林防火倡议书》,共同建设生态云南、美丽云南,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省各单位、社会各界、各族人民群众: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目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清明节将至,林缘劳作、入林春游、祭祖扫墓等活动大量增加,我省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同建设生态云南、美丽云南,保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

  一、谨记防火规定。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险期为3月1日至4月30日。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

  二、提倡移风易俗。请大家按照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代理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无烟上坟”“文明祭祖”,能大大减少因祭祀引发山火可能,请大家予以支持配合。

  三、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请遵守《云南省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不准在山内玩火;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和柴场;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

  四、切实做到遵纪守法。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送往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减少人员流动,严控扎堆聚集,把对先人的报答之意、思念之情,化做建设家乡的工作动力、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守护好先人留下的绿水青山是对先辈的敬重,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态度。请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祀,共同打造美丽云南!
 

我们呼吁

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


 

 

 

 

 

 

 

  清明文明祭扫 消防知识必不可少

  清明节期间焚香、烧纸点蜡、放鞭炮等活动频繁,加之春季风干物燥也极易引发火灾。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鼓励通过网络祭扫、远程视频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

 

  

本报综合整合云南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消防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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