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日前,省委、省政府发布决定,对全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引导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近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抓紧抓好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优化创业扶持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此次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昊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24个集体“云南省吸纳就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个集体“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方华、洪秋虹等93名个人“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杨洪春等94名个人“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全社会增强支持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在稳定就业岗位、培育创业载体、带动群众增收等方面勇挑重担,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充分就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持之以恒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云南日报记者 岳晓琼)
责任编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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