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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红河州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蒙自市民政局结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职责,多措并举、主动出击,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一方面扎实开展城市贫困人群基本生活情况调查工作,一方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立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的原则,扎实开展城市贫困人群基本生活情况调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蒙自市贫困人群、边缘人群生活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为切实做好权市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立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月19日起至2月26日止,在全市开展疫情期间城市贫困人群生活情况调查工作。
这次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这样几项:一是调查城市低保人员生活情况和享受政策情况。主要调查城市低保人员、城市特困人员、五保老人、分散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情况,了解掌握其生活情况和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二是城市特困老人、特困儿童基本生活情况和享受政策情况。主要调查了解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政策情况,是否签订包保责任书;三是城市贫困边缘人群(残疾、独居、留守、困境等老人和儿童以及疫情期间无法复工就业的特殊人群基本生活情况和享受政策情况。主要调查边缘人群因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因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各组调查了解情况后汇总报社会救助科。
由于此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整个调查工作扎实有效,市民政系统成立了4个调查组,由局长和3个副局长分别担任4个调查组的组长,抽调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人员24人(每个调查组6人)到指定的各个社区开展调查工作。其中:由局长张清任组长的第一调查组负责调查天马社区、银河社区、光明社区、青云社区、复兴社区、振兴社区、蓝天社区共7个社区。调查对象有:低保户224户,残疾人105人,特困儿童3人,独居老人2人;由副局长王进华任组长的第二调查组负责调查鸿雁社区、玉皇阁社区共2个社区。调查对象有:低保户279户,残疾人215,,特困儿童11人,独居老人8人(含大台子居委会4人);有副局长刘飞任组长的第三调查组负责调查月牙塘社区、南湖社区、群乐社区、永安社区共4个社区。调查对象有:低保户271户,残疾人118人,特困儿童19人,独居老人5人;由副局长肖林红任组长的第四调查组负责调查绿茵社区、双河社区、明德社区、红竺园社区、康辉社区、艺海社区、春光社区共7个社区。调查对象有:低保户219户,残疾人112人(含起龙居委会5人、三义居委会8人),特困儿童12人,独居老人1人。
通过历时8天的调查,截止26日,蒙自民政局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四个组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共排查1024户1617人(含城市低保993户、特困老人18人,特困儿童49人、贫困边缘7户11人,残疾人550人)排查后,可纳入低保6户7人,基本生活困难可提高标准21户28人,符合特困条件14人,需纳入临时救助20户24人。
开通民政救助“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州民政部门有关通知精神,蒙自市民政局结合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职责,多措并举、主动出击,开通民政救助“绿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方式,对此期间遭遇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的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及时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特困儿童救助等实施有效救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按月将当月低保金、特困供养金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他们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截止2月份纳入城市低保对象1168户1628人;纳入农村低保对象5466户8313人。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民政救助对象及贫困边缘人群疫情防控和救助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基层民政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低保、特困、贫困边缘人员特别是残疾、独居、留守、困境老人和儿童,以及疫情期间无法返回、无法复工就业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和享受政策情况。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督促分散供养人员责任人履行照料服务责任,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的疫情防控、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截止2月纳入城乡特困对象552户564人,其中城市特困34户36人、农村特困518户528人,(集中供养44户45人、分散供养508户519人);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112人(城市50人,农村6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有21人,分散供养孤儿42人,感染艾滋病儿童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8人。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4914人(城市441人、农村4473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2496人(城市156人、农村2340人),一级护理补贴对象967人(城市108人、农村859人),二级护理补贴对象1451人(城市177人、农村1274人)。
三是开通民政救助“绿色通道”采取“简化程序、优化方式、先救后补”的方式,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新申请对象审核审批工作。
1、简化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等流程。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采取“先救后补”的方式,待疫情解除后进一步完善手续;对已经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暂不进行定期复审,相关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进一步完善等,以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
2、加大对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据红民社救【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市疫情工作的实际,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发放和提供转介服务三种方式救助。一是在各乡镇(街道)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55万元,各乡镇(街道)将针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按政策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二是根据急难型或支出型救助对象需要,市民政或乡镇可以通过提供衣物、食品等实物等方式进行救助、保障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三是拓宽救助渠道,实施临时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救助对象,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同时,简化临时救助程序,采取先发现金、后补手续的方式,确保在24小时内救助到位。截止2月,实施临时救助困难对象121户452人。
3、优化救助方式,加强重点人群的排查和救助。疫情防控期间,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子女(亲属)被隔离或在外务工无法返回的非本地户籍的独居困境老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或进入指定机构供养,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疫情期间共实施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困难对象6人。
四是做好城乡福利机构生活和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紧盯“外防输入”目标,按照“无死角、全覆盖、零差错”的要求,对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采取了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实现零感染目标。
一是强化封闭管理。1月23日起,要求全市13家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和1家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同时要求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农村老年活动室(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暂停运营,取消一切集体性活动,切实保障服务老年人和儿童的安全健康。
二是强化应对措施。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四个落实”和制定疫情防控十二条,即“落实消毒防控工作、落实门禁制度、落实工作人员自我保护机制、落实台帐记录与信息上报”工作要求,迅速组建党员志愿先锋应急战斗队,分别深入各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协助建立进出人员筛查登记、落实每日体温监测、信息上报等制度,健全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工作方案,设立隔离观察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内部消毒、通风、食品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
三是强化个案处理。针对市老年公寓护工万某某(入住老人家属聘请)可能与蒙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接触的消息后,市民政局立即向蒙自市委、市政府及地方防疫部门报告,并要求立即隔离万某某以及接触到的相关人员,随即市老年公寓、市儿童福利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迅速与卫健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家组进一步对蒙自市儿童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疫情进行研判,明确隔离人员范围并对下一步防控工作进行指导。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的要求,市民政局安排专人每天收集和报送疫情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到位。对院内入住和未返院的老人,通过电话、微信群、张贴公示等手段,加强与老年人家属的解释沟通,提醒老年人家属做好疾病防范,告知老人生活情况,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尽量在减少人员流动的前提下保证工作质量,做到守责尽责负责。截至2月25日,全市13家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182名入住老人和一家儿童福利机构21名孤儿实现零感染;32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138家农村老年活动室(中心)均已关闭。(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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