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日报讯 (张杨军) 5月12日,在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志伟介绍,自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保山市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区域性整体减贫成效明显,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其中,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治本之策,也是长期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所在。
据介绍,2016年以来,保山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5.66亿元,产业扶贫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08万户37.3万人,覆盖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各项产业人均获得收入4288元,占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5元的39.4%;通过发展各项产业实现人均纯收入1313元。
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技术服务
保山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产业扶贫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职责,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切实提高产业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建了4个产业扶贫技术专家团队,在4个贫困县组建了15个专家组,聘请74名科技人员开展产业扶贫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2014年以来,累计开展产业扶贫培训1.4万场(次)、培训人数达70.68万人(次)。
强化投入保障 集聚发展能量
推进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投入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通过财政投入、金融支持、项目覆盖、招商引资等多途径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
2020年保山市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投入产业扶贫达7.84亿元,占整合涉农资金总量的43.2%。共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项目627个,重点用于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建立了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等监管机制,加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整合效能。
强化基础设施 夯实发展根基
以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产业发展的水利、道路和农田设施条件为重点,累计投入水利扶贫资金153.6亿元,累计建成和在建贫困地区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27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604件,贫困地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37.15万亩,新增贫困地区有效灌溉面积42万亩。共建成各类高标准农田93.12万亩,实施贫困地区坡耕地治理16.67万亩,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583个,累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8217公里。
强化主体培育 提升绑带能力
按照“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的标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发展带动能力。着力提高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实效,提高合作经营获取的收益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发展产业、与农户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达3631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352个。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0866户373043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率达到100%。
强化品牌打造 促进提质增效
以扩大扶贫产品销售、提升产业效益为核心,以发展规模农业、创建优势品牌为重点,规划建设了“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推动扶贫产业规模化。龙陵恒冠泰达禇橙基地、腾冲高黎贡山茶叶等万亩规模农业带贫效果较好,全市“10个万亩”规模范农业共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079户11154人发展产业,吸纳了523名贫困人口在企业长期就业,实现户均增收0.75万元。积极推动扶贫产业品牌化,创立了“一座保山”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催生出一批优势农产品品牌,有效助推了扶贫产品的市场销售。
强化跟进服务 提高发展水平
积极满足搬迁群众产业发展需求,把产业扶贫作为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首要任务,把产业发展作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留得住、能致富”的主要抓手,集中易地扶贫搬迁后期扶持资金投入和工作力量,做到产业发展与搬迁安置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结合搬入区发展条件和搬迁户发展能力,在搬迁安置区重点发展种养业和乡村旅游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户中,主要依靠产业增收的贫困户达14598户,占搬迁贫困户的74.95%。
下一步,保山市将重点抓好产业扶贫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农业基础。 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其中:今年实施40万亩,未来五年建设160万亩。通过“田、土、水、路、林、电、管、技”综合配套,努力将200万亩中低产田地改造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为产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持续加强扶贫产业建设。 提高到户扶贫产业和扶贫项目实施的精准度,把产业收益作为贫困监测和脱贫成果巩固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到户到人分析研判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以培育到户支柱产业、扩大扶贫产品销售为重点,提升产业扶贫效益,提高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持续性。
三是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运行效益和带贫能力。着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扶贫产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人口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收益,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贫能力。
四是持续提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产业发展能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的生产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通过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搬迁安置区养殖小区的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规模产业,提高搬迁安置区农业生产水平。大力培育搬迁安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搬迁安置区辐射,带动搬迁群众发展致富产业。充分发挥各类搬迁安置区优势,引导搬迁群众转变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搬迁群众多种经营、多项产业联合增收。
五是持续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继续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主要抓手,坚持扶持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政策和帮扶措施不减、责任和监管机制不变,以发展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利益联结实效、增强脱贫人口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业发展基础,提高脱贫人口的产业发展能力,实现贫困地区产业持续提质增效,让产业发展真正成为巩固脱贫成果、接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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