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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4名党员干部酒驾并受到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7月6日,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岩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景洪市宣慰大道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12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决岩罕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20年4月,岩罕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景洪市勐罕镇曼么村委会帕当上寨党支部书记李红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被开除党籍;景洪市扶贫办副主任岩罕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罗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据悉,为深入整治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线索互送机制,定期通报移送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登记管理,分办处置,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实名通报曝光。(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周荣)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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