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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勐腊县出台印发了《勐腊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勐腊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勐腊县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勐腊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试行)》《勐腊县林长制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勐腊县林长制县级考评办法(试行)》六项配套制度,形成了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林长制运行制度机制,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在召开林长制会议上,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包括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总督察会议、县级林长制部门协作会议,规范林长制议事程序。
在林长有效履职上,建立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规范林长巡林的频次和内容,以及巡林中发现问题的问题整改、跟踪督办。
在规范信息管理上,建立信息工作制度,公开林长制组织体系、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做法等,报送常规信息、专报信息,通报重点督办工作进度等。
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上,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运行高效”原则,明确了38家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林长制工作格局。
在强化林长制工作落实上,建立林长制督查工作制度,压实各级林长、乡镇督察长和县级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加强林业重大事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落实。
在科学评价林长制工作实绩上,制定林长制工作考评办法,林长制工作考核纳入全县绩效考评体系,考评采用量化评分办法,考评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职中)审计的重要依据。
林长制六项配套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有效协调解决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各种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力度不够、不实等问题,为推进林长制工作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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