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为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夯实稳增长基石,在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的推动下,红河州金融办、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红河银保监分局联合创新推出“红黑榜·五星定量评价法”,对各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推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6月末,红河州各项贷款余额2178.67亿元,同比增长8.78%,比年初增加137.51亿元,增量在全省州市排名第二。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47%,较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3.69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7.88%,高于同期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增速1.81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47.54亿元,增量在全省州市排名第一。
紧扣信贷核心指标。对照2023年云南省货币信贷政策执行重点任务要求,对红河州16家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定量评估,将各项贷款增量、涉农贷款增速与各项贷款增速差值、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增速5项纳入“红黑榜·五星定量评价法”指标体系,建立“红黑榜·五星定量评价法”常态化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经济稳增长主体责任,激发金融机构潜在动力,助推红河州信贷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创新定量评价方法。“红黑榜·五星定量评价法”采取按季评价,对参评的各金融机构进行定量评价分析,及时公布排名情况。一是实行指标排名赋分制,根据每一项指标排名情况进行赋分,第一名给予16分,排名每减1名,少1分。二是对5项核心指标赋予不同权重。根据各个时期信贷工作重点,由州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红河银保监分局三方商定各项指标权重。根据货币政策执行要求,一季度首期各项贷款增量指标权重为80%,涉农贷款增速与各项贷款增速差值、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增速4项指标各项权重为5%。三是实行“红黑榜”。根据总分排名情况,排名前三名的机构进入“红榜”,排名最后三名进入“黑榜”。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一是凝聚合力,现场督导100%。充分调动州、县两级人民银行资源和力量,组成由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行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州级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稳增长现场调研督导,组织12个县支行对全辖县级金融机构开展现场督导,上下联动开展了65场现场督导,推动货币政策精准有力执行。二是发函督促,工作指导100%。充分利用提示函警示作用,指导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同比少增超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挂牌督战机构下发《普惠小微贷款投放黄牌提示函》,对可以使用普惠小微支持工具9家机构下发《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工作提示函》。三是激励约束,评价结果运用100%。协同红河州金融办、红河银保监分局对一季度“五星评价”考核结果进行联名通报、联名发函,对进入“红榜”的3家机构,向其上级省分行发送感谢函,建议其上级行继续加大支持,以适当形式给予激励;对进入“黑榜”的3家机构,向其上级省分行发送建议函,建议其上级行加强指导帮助,促进指标改善。 (朱黎)
2024年02月28日 15:23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