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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2021年1月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87件,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总数的51.84%。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场1176.9亩,整治煤炭堆场7个,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555.87万元,增殖放流鱼苗42.5万余尾。
昆明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河(湖)工作,2021年至今检察长巡河(湖)共188次,发现案件线索101件,立办案件91件,坚持非诉监督与提起诉讼相衔接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其中,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私搭乱建房、大棚经营烧烤案获评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滇池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室”成立至今,共立办涉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07件,同比上升24%。
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滇池保护治理”“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等7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了一批水源地保护、水体污染等涉水领域案件。在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方面,昆明市检察机关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全过程,助力昆明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生物多样性示范之城”。
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办案中存在的原址无法修复、违法行为人修复不专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昆明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运用“检察公益林+替代性修复+效果评估”方式,打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立足最高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总要求,昆明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发“检察公益你我他”微信小程序和“涉滇流域水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益览春城”市域综合治理监督预警平台、耕地占用税法律监督平台等多个数据运用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协作监督、同向发力的新局面。今年2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院”。(记者 杨爽)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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