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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认真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和脱贫人口产业就业促增收12条措施,分类别精准实施“两业、三增、两保、三减”的“2323”增收措施,推动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3年,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7万元,增幅15.7%。
我市紧盯产业就业,建立健全庭院经济奖补、消费帮扶带动和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庭院经济2.2万户,实现产值11.5亿元,完成消费帮扶1.88亿元,228个企业、661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7.99万户34.01万人,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100%帮扶全覆盖。开展“技能致富、人人持证”行动,培训脱贫劳动力2.77万人次,培育脱贫村(社区)致富带头人1833人,累计转移脱贫劳动力就业17.24万人,省外务工5.3万人。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达3700元、增幅3%,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11902元、增幅20%。
为了落实减支出、减负担、减浪费的“三减措施”,促进脱贫人口稳增收,在兑现政策减支出方面,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7346人4781万元,兑付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803.15万元;另提高“雨露计划”标准到每人每年3000至5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每人每年6188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大病救治率达99.9%,有效减少脱贫人口刚性支出。在精准救助“减负担”方面,“政府救助平台”累计受理救助25037件,办结24799件,办结率99.05%,有效减轻家庭负担。在移风易俗“减浪费”方面,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深入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有效遏制铺张浪费行为,减支出促增收。
此外,聚焦防贫返贫,建立健全防贫基金和返贫保险两项机制,保障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群体不返贫、致贫,重点群体不掉队。2023年,共发放防贫基金21.06万元,受益群众45户179人;防贫保险共结案赔付1180起,赔付资金1523.76万元,有效化解1180户2640名群众返贫致贫风险。新增市、县实职领导帮扶包保责任制,包保1万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7729户,2023年前三季度户均纯收入9717.26元,较2022年增加926.3元;新增“富民贷”2835户2.33亿元,新增小额信贷贷款6640户3.26亿元,有效解决了脱贫人口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石乡)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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