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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
蒙自海关综合业务科科长陈锐介绍,新政实施后,企业完成海关注册后即可申领原产地证书,新企业在1个小时内就可以完成证书办理,而且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不单是减少一个操作步骤,还将涉及原产地证书各项操作整合到“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和“单一窗口”的“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内,企业维护信息由23项精简到12项,同时新增4种证书申领模式供企业选择,有效提升了企业操作便利度。在此之前,首次申领原产地证书的新企业,需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再申请证书,从准备材料到办理完成原产地证书签发通常需要1到2个工作日。
“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是促进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改革创新。该项政策将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海关服务自贸协定高质量实施的‘工具箱’,助力企业充分运用RCEP等优惠原产地规则享受关税减让红利。”昆明海关关税处处长刘燕说。(记者 赖蕊 通讯员 段蕊 白慕容)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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