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多措并举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19-08-07 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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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好野生食用菌中毒防范工作。

  发布预警公告。由县食安办发布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的预警公告,提醒群众对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不采摘、不出售、不购买;家庭加工食用野生菌应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以避免所含成份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医疗机构诊治。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截至目前,该局印制宣传材料32500份,已发放23000余份,制作野生食用菌安全宣传防范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公告2期。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及野生食用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一律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要求各食品生产及餐饮服务单位要慎重加工制售野生菌,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不得随意加工制作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要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技术和方法进行加工制作,严禁制售凉拌野生食用菌。对检查中发现违规加工制售野生食用菌或不按要求加工制作野生食用菌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责令其整改纠正,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车辆34辆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26户次,检查野生菌交易市场22个。

  做好应急救治。落实好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救治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野生食用菌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张文清)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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