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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领域监管,切实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富民县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的索取和留存、购进药品的验收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是否使用假劣药品、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储存场所是否实行分区、分库管理,是否设置不合格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是否按制度要求从合法单位采购,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卫生条件较差、未按储存要求进行存放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执行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签订《富民县医疗机构诚实守信依法使用药品承诺书》。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查处使用不合格药品案件4件,罚没款2970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下一步,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安全用药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 (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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