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为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我省落地见效,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要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让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切实惠及纳税人、缴费人,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减税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好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6项专项附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扣除政策。认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税率由10%降至9%。
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落实好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的税率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降费政策。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
多措并举确保减税降费有效落地
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省落地见效,我省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把减税降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税务、海关、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联动协同推进,用“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开展好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资料,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提供支持,确保政策精准对接、有效落地。
在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有关任务。整合部门信息,打通信息孤岛。要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处理,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推动我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建设“数字云南”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引导作用,不断吸引省外投资,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培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
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要综合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减轻企业负担、财政收入变化、经济发展效应等方面的影响,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收集鲜活案例,提供决策支持保障。还要加大对减税降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减税降费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配合开展监督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并抓好后续跟踪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盘活和挖掘存量资源资产等措施,强化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妥善处理减税降费与财政增收的矛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记者 张红波)
2024年09月22日 07:07
2024年09月21日 07:23
2024年09月21日 06:53
2024年09月20日 17:13
2024年09月20日 17:12
2024年09月20日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