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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住建局下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昆明市建筑工地源头渣土乱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针对渣土乱象,昆明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本报记者获悉,通过近期对渣土乱象持续高压查处,昆明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日前联合下发了一份《关于对违法违规运输处置渣土的施工(运输)企业进行曝光的通报》,通报显示,4家企业上“黑榜”,其中3家企业被主管部门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1家企业将被立案调查。
4家违规违法企业被曝光
根据通报,4家违法违规运输处置渣土的施工单位包括云南虓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长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云南虓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内容显示:2018年10月21日,云南虓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昆明官渡区293号道路新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处置工程弃土,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经官渡区城市管理局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2018年12月10日,云南虓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呈贡区亚广文化旅游城A3、A4地块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处置工程弃土,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经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
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显示:今年5月6日,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度假区太家河筑友双河湾A3地块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处置工程弃土,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经度假区城市管理局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显示,2018年12月11日,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高新区马金铺街道特隆美工地施工过程中,使用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处置工程弃土。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经官渡区城市管理局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
云南长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显示,涉黑犯罪嫌疑人田某忠借用云南长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和资质,参与呈黄路(北段)第Ⅷ标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投标,并以该公司名义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挖运)工程合同。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关于“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相关规定。对云南长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将按规定立案调查处理。
整改不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收回预售许可证
针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全市涉及渣土运输的在建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昆明市建筑工地源头渣土乱象、无渣运资质的车辆违规从事渣土运输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针对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源头规范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涉及渣土运输的其他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管理责任,监理单位承担规范管理的监理责任。
对7月10日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将渣土运输合同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建筑业管理处备案的,对相关责任企业、责任人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视具体违法违规情节,给予或上报上级住建部门建议给予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市场限制准入和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
与此同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收回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暂停核发施工许可证,并按未批先建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按照《建筑法》《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根据《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收回预售许可证,未取得的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政府投资项目,将情况如实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对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简单应付、反复违规的建设项目、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通报全市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实行差别化联动管理。对建设项目暂停项目渣土清运,对渣运企业取消渣运资格。
对失信企业,通过“诚信中国”平台,记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的,移交各级政法部门依法查处。
对未积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的监理企业,从严从重实施处罚。(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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