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19-10-16 17:54:36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将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炼焦、石化等7个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

  本报讯 来自省生态环境厅的消息: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云南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往年大幅下降。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确保完成2019年及“十三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对今、明两年全省各州、市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通知强调,今、明两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抓好日常管控措施。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暂停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要切实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加大对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冶炼、炼焦、石化等7个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要强化重点时段管控。昭通、曲靖、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6州、市在2019年11月—12月,2020年3月—5月,2020年11月—12月要采取错峰建设、限产限排、人工降雨等管控措施。要实施量化问责。

  通知要求,针对臭氧污染防治工作,要深化氮氧化物污染治理。要加快实施煤燃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幅提高水泥行业脱硝效率,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要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相关州、市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管控,实行限产限排、错峰建设。要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升臭氧防治工作的科学性。

  根据通知要求,各州、市于2020年1月5日、2020年6月5日、2021年1月5日前分别将相关落实情况上报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抓好《关于确保完成2019年及“十三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函》两个文件精神的落实,10月10日至1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昆明组织了相关10个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以及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一对一”座谈,要求相关州、市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准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确保全省2019年及“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坚决打好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记者孔垂炼)

责任编辑:郭云旗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本次活动拟开展主题融媒报道、摄影作品征集、理论评论阐释、幸福长卷绘制、线上线下互动、宣传联盟构建等“六个一”大型网络宣传。

2024年03月11日 16: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祖国南疆,拥有国际性口岸4个、双边性口岸1个、边民互市贸易点14个,是中国陆路口岸最多的城市。

2024年03月11日 16:45

陈真永说,大理对古城保护核心区临街商铺立面风貌进行规范提升;对古城内保存较好,具有建筑文化、历史、工艺科研价值的传统院落进行活化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41

今天,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整理长图,带您一分钟速览2024全国两会“云南好声音”。

2024年03月11日 16:38

2023年,全国累计完成4.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8.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

2024年03月11日 16:31

平遥县委、县政府把保护好千年古城作为重大任务,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23

杨宗科希望,相关部委加大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项目、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与《汉长安城遗址国土空间规划

2024年03月11日 16:15

王学锋建议,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平台建设,将各类保护要素纳入信息化平台并动态维护,并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和共同保护。

2024年03月11日 16:07

石磊建议,应以古法维护,遵循修旧如故原则,在尽量保留传统建筑原构件、原材料、原工艺的同时,将不得不补充的新构件与原构件区分开来,并加强传统技术和工艺人

2024年03月11日 16:00

3月8日,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山东大学、云南省科技厅在青岛签订共建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合作协议。

2024年03月11日 15:52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