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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创新体制,科学施策,全省推行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清理河湖库渠11968条,清理污染物67.43万吨,清理排查入河排污口2399个,治理黑臭水体68处,取缔非法采砂点1486个,整治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168个,实施农业高效节水工程140.58万亩,清理拆除临湖沿河违章建筑34.9万平方米,查处擅自地下取水机井6371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7.4平方千米。
2019年1月-6月,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1.0%,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8%,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比上年同期提高了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个百分点,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
转变思路,“五坚持”“四彻底”经验被推广
近年来,云南在推行河(湖)治理保护方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转变河(湖)治理保护思路,从“一河一湖之治”上升到“流域之治”,从单纯的治污截污转变到整个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建设。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在11月12日“云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今年,省委书记陈豪签发了第4号总河长令《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第5号总河长令《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年-2023年)》,加快了全省河(湖)长制河(湖)保护治理等的推进工作。
省委、省政府在全面分析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的治河治湖新思路。
“五个坚持”即:坚持规划引导,全面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坚持科学治理,把改善提升水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步伐;坚持铁肩担当,坚决守护好一湖清水。
“四个彻底转变”即: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模式,先做“减法”再做“加法”;彻底转变“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解决岸上、入湖河流沿线、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彻底转变“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解决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彻底转变“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健全完善投入机制,最终实现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的彻底转变。
按照治湖新思路,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制定了省级部门责任清单。
在此基础上,全省确定了坚决打赢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矿山整治、生态搬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质改善提升、环湖截污、河道治理、环湖生态修复等“八大攻坚战”。并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加强空间管控。
截至目前,抚仙湖流域22家企事业单位和所有工矿企业全部退出;昆明市在湖滨一级保护区继续实施“四退三还”工程;洱海重新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完成1806户生态搬迁,拆除违法违规建筑19.7万平方米,“人进湖退”现象得到遏制。
引人注意的是,省河长办组织规划编制的《云南省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在今年6月3日被水利部《水利改革动态》刊发后,其经验和做法得到推广。
创新投入机制,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科学施策
打好“一河一制、一湖一策”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这场生态战役,既要联动配合、同向发力,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科学施策。
在创新投入机制方面,在省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安排3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云南建投集团与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签订了《支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金融合作协议》。同时,省水利厅按省政府规划,与中交集团签订了《云南省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合作协议》,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工作机制。
省河长办指导并支持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因河因湖科学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治理。
其中,抚仙湖全力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径流区实施5.8万亩耕地休耕轮作,轮作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同比减少3750吨和39.7吨;洱海全面完成1806户生态搬迁户的房屋拆除,开创了洱海流域“人退湖进”的历史先河。
刘刚介绍,滇池大力推进一级保护区内53家企事业单位拆迁,并通过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累计向滇池补水33亿立方米,对改善滇池水质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异龙湖对湖体及7条主要入湖河流近20年水质、水位变化进行了系统调查分析,对症下药科学治理。
阳宗海创新建立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推进”工作机制和企业河长制;星云湖、杞麓湖完成“三线划定”工作,设立水位桩和一级保护区边界桩;程海等湖泊编制了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泸沽湖全面彻底推进护湖整治行动,对临湖80米范围内223户整治对象进行了拆除。
近年来,云南为确保河(湖)保护治理与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效,省河长办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抚仙湖、洱海省级湖长,省级党政领导担任其他湖泊省级湖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带队开展督察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2.8万人次,其中:省级62人次、州(市)级2246人次、县级5.9万人次、乡级37.1万人次、村级99.5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得到提升。
对于“清四乱”和美丽河(湖)建设情况如何,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表示,长期以来,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是河湖保护工作的“绊脚石”,也是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
去年,水利部部署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云南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在“河长清河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以严促“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和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切实做到“见行动、见成效”。
作为美丽河(湖)建设,云南通过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河(湖)水域岸线管控、重点河(湖)岸线景观带、水利风景区、河(湖)水文化等建设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管理保护与创建,如今全省已逐步形成全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良好局面。
(记者 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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