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启动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2019-05-30 16: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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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大力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农业农村部将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

  根据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全省在线填报工作(网址:http://ycyp.moa.gov.cn),并于7月30日前将拟推荐的示范村镇申报书和省级推荐文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同时发送电子版)。

  申报条件为: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5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40%和30%以上。专业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30%以上,贫困地区可放宽到20%以上。实现绿色发展。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要求。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联农带农效果好。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贫困地区可放宽到5%以上。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村镇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和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30%和20%以上,并与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或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认定程序包括:遴选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村镇,填写《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上报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全国‘一村一品’信息调查系统”,在线填写遴选的专业村镇信息。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遴选贫困地区的专业村镇。审核推荐。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按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各省示范村镇名额申报推荐。评审发布。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示范村镇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记者孔垂炼)

责任编辑:郭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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