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本报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云南省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与管理,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
据介绍,这是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巩固和扩大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法制保障的新举措。《办法》共5章25条,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和管理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市场主体领取、下载及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行为,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的政务和商务应用的行为。《办法》明确了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管理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不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规范和细化了电子营业执照的生成、签发、领取、领取人员、管理与授权管理、补领等签发管理环节,还明确了电子营业执照打印、电子签名、系统接入及条件、验证查询、限制使用情形等内容。《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纂改和非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得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电子营业执照系统。
据介绍,从2018年6月20日起,我省全面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以来,企业营业执照从传统的纸质时代迈入全新的电子时代、网络时代,标志着我省商事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截至目前,全省已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19.9万份,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36.9万份。(朱丹)
2024年09月22日 07:07
2024年09月21日 07:23
2024年09月21日 06:53
2024年09月20日 17:13
2024年09月20日 17:12
2024年09月20日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