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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在全省各类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文件,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聚力服务发展、支撑产业、促进就业。
据了解,该项工作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三大经济”建设,聚焦产业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范围扩大、端口前移,通过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打造富有时代特征、产业特点、云南特色的认定品牌,推进人才链与经济链、产业链有效衔接,形成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就业“六业”联动新格局。
对各类院校,立足培育一批评价质量高、示范作用好的优质评价机构,支持中高职院校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全覆盖,鼓励本科院校坚持合理有序、发挥优势、逐步扩面的原则参与遴选备案,推动对符合规定的学生“应评尽评”;对学生群体,引导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结合专业培养、就业需求、职业目标,对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选择行业权威性高、产业契合度高、证书含金量高的职业(工种),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证书,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拓宽就业创业路径,提升个人综合竞争力。
文件还明确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院校开展评价机构备案、学生参与认定、操作实施流程、支持激励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多措并举构建分工明确、协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落实落地。(记者 雷霁)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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