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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条件》),标志着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正式纳入职称评价范围,实现了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的又一突破,为我省广大国土空间规划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新的职业发展通道。
完善制度,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为落实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关于促进规划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对省内高校、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走访及座谈交流,全面深入掌握国土空间规划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需求,借鉴学习浙江、四川等省份的先进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标准条件》起草工作,经过征求公众、省直相关单位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和审定,最终形成符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的《标准条件》,将在规范国土空间规划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政策支持和保障作用。
填补空白,破解人才发展束缚。《标准条件》在专业设置上整合了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两大主体规划专业,并按照“不交叉、不重叠”的要求,将专业设定为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信息技术四大专业,有效实现了国土空间规划领域专业全覆盖,畅通了全省近5万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标准条件》是我省工程技术领域职称制度顺应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作出的动态调整,填补了国土空间规划这一工程技术领域职称评定制度的空白。
业绩导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标准条件》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突出了重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要求,更加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评价,重视成果转化,通过“承担工程项目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研究分析总结能力”三个维度的评价,最大限度激发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保障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今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指导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程职称首批评定,申报人可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评委会联系电话:0871-65747330。(记者 雷霁)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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