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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将于10月3日起正式实施。
《管理规定》对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频次、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形成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一本通”。
据介绍,我省民政服务机构主要服务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自防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加之部分民政服务机构建设年代久远,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配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风险。《管理规定》的出台既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指引,也为全省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提供制度遵循,对筑牢民政系统安全防线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赖蕊)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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