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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纳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云南省惠老阳光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力推进,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截至2023年10月,全省已建成432个“老年幸福食堂”,2023年以来累计服务老年人800余万人次,用一餐饭的温度,让老年人“暖胃”更“暖心”。
立足广覆盖 多种模式开展建设
2021年起,云南省推动实施了“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探索“市场主体+社区食堂”助餐服务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经营自主”的理念,引进餐饮企业租赁或利用自有门面,开展助餐服务。探索“物业企业+小区食堂”助餐服务模式。按照“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居民自治”的思路,由社区牵头,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餐饮企业打造社区养老食堂。探索“中心带站联点”助餐服务模式。按照“1+X+N”的模式,依托1个养老服务中心中央厨房,在多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老年食堂,并在有条件的小区拓展设立多个助餐服务点,形成15分钟养老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通过进站登记、电话和网上预订的方式,享受堂食、自提、配送助餐服务,就近就便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问题。探索“公建民营”助餐服务模式。按照“政府建设、机构运营、资源整合”原则,利用新建小区移交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养老服务场所资源,由第三方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助餐服务。探索“赶集食堂”助餐服务模式。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在人流量较大的场镇赶集时,定期开展助餐服务。探索“集体经济补助”助餐服务模式。在一些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社区),通过村集体经济收入贴补餐费,保障本村老人助餐服务。
立足高质量 着力打造品牌标准
省民政厅对全省老年助餐机构的命名和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命名为“某某社区(村)老年幸福食堂”,并制定全省统一标识标牌,提高了辨识度,方便老年群众寻找和就餐。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老年幸福食堂适老化改造,加大“明厨亮灶”建设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资金安全等综合监管,让老年人省心又安心。加强标准制定,积极规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标准,让老年食堂建设运营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加大资金扶持,省级建立了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补助制度;根据新建、改建、挂牌等不同方式分别给予3-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加强数字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构建完善“老年食堂地图”模块,努力实现让老年人在手机上就能够一张图找得到食堂、一张菜单方便订餐、一键支付结算。
立足惠民生 推进服务拓展提升
实现合理布局,指导各地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等因素,结合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按照“一刻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鼓励引导综合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社区闲置资源无偿或低偿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切实扩大服务圈。做好补贴优惠,认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根据老人年龄阶段、家庭困难状况及活力程度等情况,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补贴或优惠,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给予适度优惠,让老人服务可获得、价格可承受,同时,还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做好服务延伸,引导老年幸福食堂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同时,还探索组建党员志愿者送餐服务;提供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云南省民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加快研究制定我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政策措施,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把惠老政策在云南落实到位,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进一步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刘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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