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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为全力推动我省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日前,《云南省商务厅等20部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云南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实现优化,新设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2个,力争新设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个,国家级、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实现协同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发展水平全部进入全国前10,经营主体数突破1万家、年均增长10%以上;产业发展质量提升,进出口加工、跨境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升级发展,工业总产值达9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实际利用外资取得突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突破3万人、年均增长5%以上,地区生产总值(GDP)占所在县(市、区)比重达30%以上。
联合发布《实施方案》的20个部门分别为: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投资促进局、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昆明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实施方案》从完善功能布局、提升产业水平、拓展国际合作、强化要素保障、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各项举措,全力推动云南省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推进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中方区域规划优化调整,重点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联检查验设施建设,改造扩建出入境查验通道,扩大“运抵直通”通关模式推广应用,落实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各项便利化举措,推广人员自助通关模式,持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实施海关特殊监管模式,赋予优惠政策,在中老、中越、中缅方向推动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积极开展便利边民参与交易的数字化建设,鼓励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代理方式扩大贸易额,向落地加工企业、“互联网+”企业、市场采购贸易企业转型,积极开展产业合作、资源深加工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共建,促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区域协同、错位发展的边境特色产业体系,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实施全产业链招商。
《实施方案》还明确,支持合作区内银行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鼓励合作区内企业通过银行获得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与邻国开展双方货币跨境结算,鼓励边(跨)境经济合作区与RCEP国家园区、行业协会及商会开展多主体、多维度合作,便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引资渠道;鼓励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管网(文山—红河—普洱段)建设,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实施开发区人才“双百托举”计划、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成立独立运营公司承担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资运营、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等工作,建立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评价等。(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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