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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近日将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扣减扣回资金后,全省实际下达总金额为41443.35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衔接资金管理水平,体现“资金支出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省财政厅对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
此次下达资金主要根据各地支出进度实施奖惩,从预算执行慢的地区调整到快的地区,从绩效差的地区调整到绩效好的地区,同时将尚未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通过奖励的形式一并测算下达。
据了解,资金分配重点支持巩固成果难度大、资金使用进度快的地区,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对截至7月15日支出低于序时进度的、省级直达资金系统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2023年省以上渠道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适当扣减资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虚列支出抬高支出进度获取省级奖励资金的县(市、区)扣回奖励资金。
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实行动态监控,以此次奖惩为契机,深入推进各渠道发现问题整改。(记者 张珂)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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