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记者12月4日从省林草局获悉,该局日前公布了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名单,全省15个州(市)多个乡(镇、街道办)的962个行政村获得省级“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省林草局今年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
按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在各建制行政村提出认定申请、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推荐、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经省林草局审查,并通过省林草局2023年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评价认定了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962个。
森林乡村建设是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措施,也是展示林草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
结合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力度,积极推荐申报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坚持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乡村认定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
根据相关要求,各地在开展“森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护传承原有的乡村风貌,积极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因村制宜、节俭务实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切实提高森林乡村建设水平,并加强对现有森林乡村的监督管护力度,确保森林乡村建设成效。
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森林乡村建设中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传播和深化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激发群众“知绿、植绿、爱绿、护绿”意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绿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村容村貌增颜提质。
此次审定公布的962个省级“森林乡村”行政村中,涉及昆明、曲靖、楚雄、红河、大理等15个州(市),其中红河州以314个获得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第一名。(记者 张珂)
2024年02月28日 15:26
2024年02月28日 15:23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