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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出台的《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和解读。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噪声污染防治部署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依据《噪声法》,对标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并立足云南实际,根据声环境保护需要,针对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谋划了九项重点任务: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科学划定、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噪声源管控;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企业监管,严格工业噪声管理,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细化施工管理措施,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重点;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域分步治理,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综合管控,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完善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举措;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发挥科技教育支撑作用,健全法律体系和标准规范,强化科技教育支撑;系统推进噪声监测,严格监督执法,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明确防治责任,引导全民共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5年,云南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要达到85%。三年行动期内,全省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是云南省今后一个时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云南省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生活环境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良好局面。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及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国家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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