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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自今年7月起,全省城市低保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728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到6038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47元/人·月,较2022年分别增长4%、13%、4%。截至12月底,年内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8.58亿元。
今年,省民政厅联合16个部门出台了《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和救助帮扶,为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政策保障,目前全省共认定低收入人口405.72万人。出台《云南省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选择21个试点县(市、区),探索改革创新路径,发展服务类救助。认真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以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供养费豁免等规定,保障低保对象269.67万人、特困人员13.36万人,实施临时救助46.35万人次。
在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方面,省级投入资金16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动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改造建设100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5461张;支持全省60个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开展1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平台,搭建云南省民政厅序馆,向省内外知名企业推介53个养老项目,签约8个项目,拟投资金额达5.35亿元。
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措施,将孤儿等特困儿童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和1340元,切实保障2.54万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持续开展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资助0.2万元,全省已资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79名。推进全省47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为20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三轮留守儿童走访关爱行动和信息精准化排查工作,排查出的29万余名留守儿童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帮助1.17万名留守儿童与父母“亲情连线”。同时,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补标准,印发《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亿元,惠及75.8万残疾人。
此外,云南培育壮大慈善力量,目前全省有慈善组织221家,基本实现州县两级慈善会全覆盖。在全省开展“阳光慈善”工程,提升公益慈善活动透明度。截至11月底,全省销售福利彩票85.23亿元。(记者 张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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