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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下午,作为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二次执委会议暨民企助推云南高质量发展大会会期活动之一的民营企业内控监督机制建设专题活动在昆明举行。
据悉,本次活动由全国工商联、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组织建设部和云南省工商联共同承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大学共同协办。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苗生明,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宁出席活动并致辞。
该专题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内控监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强化法治民企 实现合规经营”主题,引导民营企业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强内控、重合规、促发展”目标。
方光华表示,加强内控监督机制是促进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是防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痼疾的重要路径,是形成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生态的理性选择。当前,许多民营企业日益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在行业合力防范打击内部腐败、企业廉洁文化培育、信息化手段运用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加强企业内控监督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商联承担着责无旁贷的支持和引导责任。各级工商联要着力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民企建设,与公检法司机关携手并肩,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苗生明指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既要营造良好的安商惠企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也需要去疴除弊、有效治理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腐败。强化内控监督机制建设,对于推进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加强合规建设。
杨宁表示,近年来,云南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实施了政企交往“正反两个清单”,在支持民营企业健全内控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云南省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一体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民营企业建设,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引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主任潘保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起绍洪,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雷永达作主旨演讲。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桂舒和京东集团、重庆葵海等民营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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