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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关于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的意见》实施以来,云南围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信用约束为重点,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在全省推行10项惠企便民措施,帮助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解决“无意识失信、无修复意识、无能力修复”的失信困境,让广大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到了便利和红利。
破解“无意识失信”问题,防范化解失信风险。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向有失信风险的经营主体发送提示提醒信息70余万次,指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规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风险。实施“首违不罚”,免除及时整改的21个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制度,指导796户未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的企业和3062户公示信息有轻微错误的企业及时整改,化解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风险。
破解“无修复意识”问题,提高重塑信用意识。向失信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让企业提前一步了解信用修复的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等,激发重塑信用意识。制作信用修复指南,印制信用修复文书范本,为申请人提供简洁、明了、准确的操作指引。支持经营主体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打通了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快速通道。自2023年7月以来,优质便民的信用修复服务帮助438个经营主体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61个经营主体提前停止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及时恢复了企业信用。
破解“无能力修复”问题,便捷完成信用修复。简化申请材料,信用修复中经营主体可不提交年报报送证明材料、住所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办理时限由“2+15”压缩至“2+7”个工作日;简化多平台修复手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可与信用中国(云南)同步“下架”行政处罚信息。自2023年7月以来,“容缺”受理7241个信用修复申请,921个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请在一周内办结,18009条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与信用中国(云南)同步修复,实现了信用修复从“能办”到“好办”“快办”转变,信用修复更加省心省力省时。 (记者 张红波)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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