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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云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云南省促进外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旨在促进我省外贸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所称云南省促进外贸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外贸资金”),主要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支持我省统筹推进外经贸发展的资金。
《管理办法》从总则、资金支持范围及分配方式、资金组织实施管理、资金使用和市场主体状态清单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财政、商务部门以及申报主体的职责。在“资金支持范围及分配方式”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资金支持范围及分配方式。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执行中央及云南省促进外贸发展重点方向。资金采取项目法、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两种方式分配。在“资金组织实施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印发年度重点工作通知,并根据年度重点通知开展项目申报、审批等工作;明确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执行跟踪和绩效监管等规范要求。在“资金使用和市场主体状态清单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和企业状态清单管理,进一步清晰界定外贸资金支持范围负面清单、支持主体状态清单,强化审核审批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皮包公司等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形。在“绩效管理和监督”方面,《管理办法》强调绩效管理和监督。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过程中,增加编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记者 叶新颖 赖蕊)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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