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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委、市政府以打造“全省投资环境最佳市”为目标,聚焦政务服务“难点、堵点、痛点”,在项目审批制度、商事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等重要改革事项上下大力、出硬招,以最优环境、最强动力、最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投资体制机制更活,政务服务更优,市场活力更强,经济发展更快。
优化重构审批流程
制定出台《景洪市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工作指引》《景洪市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暂行办法》《景洪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试行)》,重构优化审批流程,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推行容缺预审制度,打破原来“材料不齐不能办”传统,建立项目高效审批“绿色通道”。通过预审推进流程,项目审批提速达2倍以上,目前已有29个项目实行了容缺预审。将48个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赋码监管,协同审批,限时办结”及“一项一码”,企业“只进一扇门”就可完成所有审批事项,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市级部门审批时间缩短为18天内。截至目前,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投资项目接件149个,项目受理事项合计351件,投资概算361.06亿元,接件按时办结率100%。
优化项目审批权限设置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州级部门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房屋建筑工程及中型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等重要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景洪市。为确保下放权限承接好、用恰当、用充分,成立景洪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由11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行政审批股集中办公,市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部门100%入驻。景洪市不动产登记由三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划拨转出让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十级审批压缩至二级审批,为市民、投资者及企业带来实实在在便利。
优化前置审批报件设定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免除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以外的报件,为每个审批事项“瘦身”,审批流程运转更加高效。全市共清理取消142项前置报件和98项申报材料,清理占比达37%;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71项精简至48项,精简率67.6%。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报件,调整为政府内部共享或协作办理;将全市实行共享及部门间内部协作的54项材料中的44项,调整为审批部门内部自取。
优化各项登记制度
全面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易注销等各项登记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全面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由以往的平均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减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幅度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一般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查封、解封登记即时办结,实现了办理速度和效率的全面提升。2019年共颁发不动产证书13613本,证明2401份,同比增长154.64%、97.13%。
优化信息共享机制
全面落实“双告知”同级推送制度,设置全市各部门协同平台账号,利用省级共享平台或数据联网对接的方式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已归集共享信息5101条,有效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建立了高效沟通协调渠道和平台,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将52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实现一体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交申请信息,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实时动态跟踪、全程监督办理。 (西双版纳州委改革办、景洪市委改革办)
2024年09月22日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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