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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26日,保山市召开“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放管服”改革工作。发布会由保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杨杰坤主持,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保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丁自生介绍了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他表示,自“放管服”改革以来,保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其中市级承接8项、县级承接4项。同时对涉及市公安局的38项行政许可项目开展两轮改革清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项、合并3项、取消9项、下放县级公安机关14项,形成事权清晰、监督规范、方便群众的公安行政审批体系,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紧紧围绕社会关心关注和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户籍、交通、出入境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相继推出了提升效能服务群众19条措施、11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累计服务群众1000余万人次,办事办证上万件,为群众和企业节约成本上亿元、节约时间3万余小时,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
据介绍,继2018年保山市公安机关推出的118项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后,今年又推出了89项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涵盖了出入境证件办理查询、户籍业务办理、机动车业务办理、在押人员会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等内容,涉及治安、交警、出入境、监管、禁毒等警种部门,让服务范围更广泛,群众办事更方便。
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许旻,介绍了近年来保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
据介绍,在“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方面,保山市于2018年11月10日对照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将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证照分离”涉及4种改革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3363件,其中:告知承诺517件,优化准入服务2846件;共惠及企业2904户。
自今年4月1日起,保山市全面推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有效遏制了“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现象,保证了企业登记事项真实。截至4月15日,全市通过实名验证后办理企业登记264户。截至3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增至13.08万户,比改革前增长221.69%;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从20.94万人增至现在的34.36万人,增长率164.08%。
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266812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674973件,办结2674223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受理投资项目2603个,涉及事项5546件,投资概算3198.46亿元。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3109项,完成交易金额338.4亿元,节约资金12.24亿元,增价8.54亿元。在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政府效能)第三方评估中,保山市综合得分再获全省第一。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徐兆昆表示,保山市政务服务环境的持续优化,为营商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保山市将重点从三方面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抓实平台基础建设,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提升完善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满足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集中办理需要;调整优化大厅服务窗口设置;二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三个一”行动;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要求。 (张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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