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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沧市凤庆县以河长制为抓手,将水生态治理和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持续开展河湖“四乱”、城乡“两污”等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及水质监测监督,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全县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景象竞相呈现。
治理+督查,还河湖岸绿水清
2021年,凤庆县对落实河长制责任提出了“三清四明五治”措施,针对迎春河水环境问题开启了专项整治行动,投入4790余万元,启动实施12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5个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污水管网治理,完成覆盖2456户入户管铺设38833米。
凤庆县对县城建成区内迎春河主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情况进行实地排查登记,建立迎春河入河排污口名录,累计排查整治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60个、临河违建23处、河道种植13处、非法取水3处、非法采砂12处、河道施工污染5处。
召开整治现场会2次,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专项督察迎春河整治4次,交办督办问题10余次。凤庆将迎春河及其19条支流管护责任分段明确到县级各部门,由县级部门负责责任河段管理及保护工作,将“水体泥沙含量、水质生化指标、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三个指标情况作为部门履职尽责依据,列入年终考核评分。同时,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督查事项,统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以及县河长办等工作力量,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以督查曝光倒逼工作落实。
制度+考核,拧紧责任链条
制度体系建设是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提高治水管水能力的关键环节。
为实现各级河长高质效履职,凤庆县制定完善河长制会议、工作督察和考核激励等7项制度,出台问责、述职、义务监督员管理3项办法,制定县城“十三山十八河二十四桥”整治方案,建立“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有了制度这道‘紧箍咒’,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和职责范围,有效避免各级河长‘打卡式、作秀式’巡河,形成了工作上的合力。”凤庆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凤庆县明确河湖长353名,覆盖全县168条主要河流、中小型水库、水电站等河道及水利设施。2021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发现并解决问题320余件,拆除沿河违规建筑2500多平方米。
护水+兴业,以水兴业惠民生
“勐佑镇坚持治水护水齐抓共管,持续加强山、水、田园生态环境修复,强化集镇、河道环境治理,实施了排污治理、河道治理等项目,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为农文水旅多元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凤庆县勐佑镇人大主席赵鸿说。
2022年,凤庆县勐佑镇依托田园综合体成功举办油菜花节、稻田摸鱼节、插秧节等旅游活动,吸引游客19.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0余万元,带动附近村民就地就近就业6000余人,人均增收1830余元。
同年,凤庆县勐佑镇勐佑村被评为2022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科学施策、系统治理、硬核作为,凤庆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把生态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人气聚、效益增的绿色发展新路,一幅山清水秀的生态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记者 孔垂炼 通讯员 刘一波 王继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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