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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正全力打造“一长四员三队”林长制升级版,旨在通过创新管理模式,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同时为山区群众创造更多务工机会,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
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杨俊介绍,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该市着力于基层林长制体系建设,探索推行林长制“一长四员三队”升级版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健全体系,压实责任,促进“林长治”,筑牢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
“一长四员三队”升级版管理新模式中,“一长”指的是在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分级设置林长;“四员”是在村(社区)和小组设置专管员、选聘护林员,森林经营(承包)大户实行自主管理(自主管理员),同时这“三员”还兼林长制相关工作宣传任务(宣传员);“三队”则是在市、县(市、区)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乡(镇)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村(社区)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扑火队。
全市四级林长、村组专管员、护林员和自主管理员分别为 1945 人、9569 人、7072 人和 118 名,新组建市、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 10 支 330 人,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半专业扑火队 38 支 661 人,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扑火队 1057 支 25376 人。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蔺汝涛表示,通过探索推行林长制“一长四员三队”升级版管理新模式,保山市形成了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权责更明确、管理更精细、运行更高效、保障更有力,也打通了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
这不仅保护了森林资源,也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了经济与生态的双赢,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林长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张杨军 郁云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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