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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红河州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列入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一,作为促进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按照“贷得到、用得好、收得回”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服务保障,有效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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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为引领,多点发力构建利益联结、约束激励及分类授信机制,全力打造诚信环境。红河州将信用村创建与金融帮扶相结合,探索构建首贷中心“一中心、三平台”运作模式,建立“党建+信用”示范村,扎实开展整村授信。创新评级授信模式,将信用户划分为三个级别,各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额度、利率优惠与信用等级挂钩,有效降低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依托农村讲习所,广泛开展诚信教育。邀请金融机构专业人员为群众解读信贷政策和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将诚信教育嵌入日常走访调研工作中,让“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观念根植于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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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流程,网上办理,“靶位”放贷。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大力宣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同步摸排真实贷款需求并逐级上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申报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依托县、乡、村三级智慧党建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农户在村级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市)乡村振兴局复核、承贷金融机构审核和办结等6个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在线办理,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确保贷款用在申贷实际产业上。组建联农带农联合体,引导企业、合作社与脱贫农户通过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等形式,保障农户收益。依托联农带农联合体,做强“土特产”品牌培育,把充满乡土气息的农产品做成产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户稳定增收。注重典型引路,大力培养信贷示范户,通过榜样的力量辐射带动周边群众用活金融政策,积极发展产业,促进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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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贷款集中到期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等级对应到期时间段实施监测预警,稳妥有序化解逾期风险。建立“三级联动”清收机制,县级成立多部门联合的清收工作组,指导乡镇做好清收工作;乡镇主要领导部署、推动贷款清收;村干部入户宣讲政策,配合银行做好清收工作,合力推动贷款清收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确已发生贷款损失且符合现行风险补偿政策要求的,及时启动代偿,做到“应偿尽偿”,降低银行借贷风险。(记者 鲁宽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供图)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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