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线下线上监管双升级 9家平台被约谈

来源:央视财经 2019-11-06 11:04:54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原标题:电商还卖电子烟?9家平台被约谈! 记者直击:电子烟线下线上监管双升级!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一次发布通告,敦促相关企业或个人关闭网络上的电子烟销售渠道、下架网络上的电子烟产品、撤回网络上的电子烟广告。

  而这一禁令的背后,是近年来青少年人群的电子烟使用率不断上升。广告的心理暗示、便捷的购买渠道,更助推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电子烟民”的行列。

  那么,此次禁令的颁布,会不会逐渐扭转这种现状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线下监管发力 电子烟禁售给未成年人

  在广州的闹市街区、商场景区,甚至大学校园里,记者发现,都能见到电子烟体验店的身影,只要在柜台前稍作停留,便会有店员上前招呼“试尝一口”。而为了吸引年轻人“入坑”,不少厂商还推出了香水柠檬冰、可乐、香芋冰淇淋等定制的电子烟口味。

  广州某大学学生:“说是未满18岁不能买,但其实很多店,也不会特别去验明你的年龄那些,所以购买也很方便。”

  未成年人要买到电子烟并非难事。进入11月,随着《通告》的下发,各地监管明显加强,这种情况有了改观。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便利店,记者遇到了前来送达通告的执法人员。

  北京市朝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强:“今天过来是向您送达一下,我们两局共同发的一个通告。”

  在这家便利店周边几百米有一所小学和两所中学,店员告诉记者,就在今天早上,香烟柜台上刚刚贴上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告示。在北京的一些线下实体店记者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识已经被放在了越来越多显眼的位置。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进入11月后,已经对辖区内所有销售电子烟的实体店进行了告知,监管正在加强。

  北京市朝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张强:“针对未成年人的售烟行为也是明令禁止的,包括传统的卷烟,也包括现在的电子烟。”

  北京多部门约谈 电子烟网络清理开启

  除了在线下发力,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监管部门对于电子烟在互联网上的销售也加强了监管。就在《通告》下发几天之内,已经有电商平台下架了电子烟,而在有些平台,电子烟仍在销售。今天下午,政府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

  在北京市对9家注册地在北京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约谈中,部分网络平台企业承认,目前依然可以搜索到电子烟产品。

  京东企业代表孔凡军:“很多电子烟品牌与京东还有合同和库存存在,并且有很多没有履约的订单。目前,我们也确实没有下架电子烟,但是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工作,京东也是继续会全力配合。”

  “京东将尽快通过先屏蔽再下架的方式陆续清理电子烟。而对于社交平台上个人账户的推销,北京市监管部门表示,相关行为也将被视为广告,同样需要清。”这位负责人表示。

  快手企业代表刘蒙:“在这个平台上面,对于一些比较知名的电子烟的品牌,包括直接在搜索电子烟相关的关键词,我们已经屏蔽掉了,接下来我们对电子烟的整治可能主要就集中在直播带货这一部分。”

  除了清理和屏蔽含有涉及电子烟的关键词搜索,还要求清理自然搜索结果下电子烟销售的网站链接。

  在约谈现场,北京市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搜索引擎为例,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协作处处长玄洪波:今天约谈的有电商平台、搜索引擎、社交平台。我们也是想通过加强事前的指导,敦促企业按照《通告》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监督管理处处长罗明录:我们希望通过约谈他们,对社会产生一个良好的示范效应,刚才各位代表在会上也做了表态发言,我们也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本周四(11月7日)之前,这些企业都会给我们反馈他们的具体措施。

  国家烟草局:电子烟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损害更加严重。那么,对于电子烟,目前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又在哪里呢?

  根据国家烟草局的调查,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现阶段,我国针对电子烟的监管重点在于保护未成年人。

  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陆捷:主要就是对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我们要加大市场的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尤其是中小学周边的实体,要进行一些清理和整治。

  陆捷表示,在最近一年来的执法实践中,监管部门发现,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这也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陆捷:我们也发现,广大的青少年主要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接触到电子烟,而且很多电子烟在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的都是“时尚”“年轻”这些概念,对青少年的危害还是比较大。

  陆捷透露,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还将加大,自再次发出通告以来,北京、浙江、上海、深圳等多个省市已经约谈电商平台以及相关的电子烟网络销售渠,下一步,国家烟草局还将联合多个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司负责人陆捷:相关企业必须全面落实《通告》的要求,下架网上的电子烟产品,关闭电子烟销售网站和客户端。撤回互联网电子烟广告,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评论员观点:

  电子烟,为什么需要被监管?电子烟行业未来是否还有出路?央视财经特约观察员许树泽进行了分析↓↓↓

  ●它叫什么不重要 是什么才重要

  著名的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分享过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技巧:一个东西名字叫什么根本不重要,关键的核心是它到底是什么。回归到事物的本质,无论电子烟叫什么名字,它的本质就是烟,烟草的本质就是一种提供快感会带来健康隐患的上瘾物质。所有能够提供快感威胁健康的上瘾物质,出于对公众的保护,都完全应该得到同样的监管。

  ●美国烟草行业曾大赚 如今衰退

  在美国历史上,上个世纪最赚钱的一家公司叫做菲利普莫里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它的产品人人都知道,万宝路香烟。

  当时有记者采访一个著名投资大师,当这个投资大师意识到烟草会威胁全人类健康问题时,就果断放弃了投资。他要赚的是长期的钱,而长期想赚钱,一定要长期为全社会创造价值。一个会长期威胁健康的生意,很难成为长期持续盈利的伟大企业。

  ●全球吸烟率正在逐步降低

  一晃几十年过去,戒烟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共卫生行动之一。世卫组织数据,吸烟率处在过去十年中的最低水平。而中国的数据能看到,2018年,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6.6%。与既往调查结果相比,吸烟率呈现下降趋势。

  ●为全社会创造价值 才成就伟大

  上个世纪那家最赚钱的美国公司,如今财报连续十年基本处于停滞和衰退。这再次证明,只有为全社会创造价值,才能长期盈利。浪潮之巅上,没有永远的王者。如果有,它们只有一个共同的相似之处:永远为全人类创造价值。

责任编辑:刘兵兵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本次活动拟开展主题融媒报道、摄影作品征集、理论评论阐释、幸福长卷绘制、线上线下互动、宣传联盟构建等“六个一”大型网络宣传。

2024年03月11日 16:56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祖国南疆,拥有国际性口岸4个、双边性口岸1个、边民互市贸易点14个,是中国陆路口岸最多的城市。

2024年03月11日 16:45

陈真永说,大理对古城保护核心区临街商铺立面风貌进行规范提升;对古城内保存较好,具有建筑文化、历史、工艺科研价值的传统院落进行活化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41

今天,人民日报社云南分社整理长图,带您一分钟速览2024全国两会“云南好声音”。

2024年03月11日 16:38

2023年,全国累计完成4.2亿吨粗钢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4亿吨粗钢产能烧结球团脱硫脱硝、料场封闭等重点工程改造,8.5万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突出问题整改……

2024年03月11日 16:31

平遥县委、县政府把保护好千年古城作为重大任务,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利用。

2024年03月11日 16:23

杨宗科希望,相关部委加大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项目、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汉长安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与《汉长安城遗址国土空间规划

2024年03月11日 16:15

王学锋建议,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信息平台建设,将各类保护要素纳入信息化平台并动态维护,并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实现数据共享和共同保护。

2024年03月11日 16:07

石磊建议,应以古法维护,遵循修旧如故原则,在尽量保留传统建筑原构件、原材料、原工艺的同时,将不得不补充的新构件与原构件区分开来,并加强传统技术和工艺人

2024年03月11日 16:00

3月8日,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山东大学、云南省科技厅在青岛签订共建山东大学云南研究院合作协议。

2024年03月11日 15:52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