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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理州发布新修订版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布了新修订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自1988年制定以来,经历了1998年、2004年、2014年、2019年4次修改,对洱海保护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国城市近郊湖泊保护立法提供了大理经验。第五次条例修改工作于2022年4月启动,目的是更加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严格制定“三区”管控实施细则,对洱海保护从“开启抢救模式”进入“精准治理和流域转型发展”阶段的治理措施予以保障。
新修订条例将现行条例中的“一级保护区保护管理”“二级保护区保护管理”“三级保护区保护管理”名称对应修改为“生态保护核心区保护管理”“生态保护缓冲区保护管理”“绿色发展区保护管理”,并增加了“两线”的表述内容,即核心区边界线为湖滨生态红线,缓冲区边界线为湖泊生态黄线,在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补充完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责任,“三区”合计有禁止性行为36项,对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偷捞滥捕等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新修订版条例还增加了“鼓励单位和个人深入挖掘大理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发挥苍山洱海自然风光、大理历史文化等资源优势,依法依规适度开展游览观光、文化娱乐活动,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推动大理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内容。(记者 段苏航)
2024年02月28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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