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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3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修订后的《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正式表决通过,这是条例于2012年起实施后的首次修订,在法律层面更加科学、精准地“护绿”。
长株潭生态绿心是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保护区域。《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实施12年来,对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以及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绿心功能定位认识的不断深化,生态绿心地区产生了规划不精准、农民建房失控、投入严重不足、绿心不绿等突出问题。
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说,经过修订的条例,设置了分区管控制度、规划管控制度、提级审批制度、资金投入制度和职责法定制度等重要法律制度。条例明确规定,根据生态价值和开发强度评价,绿心分区由过去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变为核心保护区和融合发展区;明确了绿心规划为省级区域发展规划,涉及绿心的省级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绿心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条例还明确规定了绿心内的禁止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在罚款幅度内从重处罚。对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雪清表示,绿心是重要的生态环保区域,同样的违法行为在绿心内与绿心外相比,危害程度更大。规定从重处罚加大了威慑力度,更有利于对绿心的保护。(记者 刘芳洲 谢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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