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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宁洱县首批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在宁洱县同心镇“落户”,这是《电子商务法》实行以后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首批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个人网店从此正式告别“裸奔”时代。
这批新鲜出炉的电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不再是具体地址,而是以网店网址作为经营场所。从“实”的地址到“虚”的网址,标志着宁洱县迎来办照登记又一重大改革。
《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只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个人网店店主,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替代以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解决了“线上”经营者登记难的问题。
通过办理网店营业执照,让网店经营者有了合法身份,也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安全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电子商务个体经营者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也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办理服务,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常曦元)
2024年03月11日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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