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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防控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切断潜在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月24日起,涉及疫情防控的干部职工全部取消休假,投入到疫情防控的阻击战中。
积极响应,党员干部带头冲锋在一线。疫情发生后,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及时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工作方案。3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党中央坚定信念、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防疫斗争中经受住考验,带头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和社会企业共同构筑联防共治格局,分别召集集贸市场主办方、药械经营企业,各监管所负责人,召开了防控疫情工作会,要求经营户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做好防控工作、宣传工作、规范防疫期间经营行为。
党员干部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支部书记靠前指挥,党员干部带头到市场、餐馆、药店等进行检查。截至2月5日,共有21个党组织书记、73名党员干部坚守防疫一线;8名党员干部参与值班;24个党组织发出170份《至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倡议书》,170份疫情防控工作手册;成立了11支防控工作党员志愿服务队。2月2日为支援社区防疫工作,由党委委员带队,党员干部优先,组成了4个工作小组支援社区。
为加强监管,上下联动确保市场监管无死角,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集贸市场监管实现4个100%:体温监测100%,佩戴口罩100%,清扫保洁100%,市场消毒100%。同时,对民生物资价格实时监管,各所执法人员每天对市场及超市进行价格督查,对比进货价和销售价,做好检查记录、拍照留存等工作。为便于研判、掌握商场市场各类商品价格动向,要求各市场主办方及各大商场每日上报销售商品价格。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商品,属地监管所第一时间到场核查,反馈情况,由市场科进一步分析“异动”原因,并采取应对。根据投诉举报线索、舆情监测、价格监测情况,有针对性地约谈相关市场、商场,对关乎百姓生活、群众卫生健康方面的物资提出行政建议,强化价格方面的行政指导。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平台配送的食品安全可控,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月2日对辖区内的美团、饿了么网络用餐配送平台进行行政约谈。提出了3个要求:确保供餐商家合法合规。为市民配送餐饮时务必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加工经营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管理的供餐商家。确保配送人员防疫到位。对所有配送人员每天进行晨检,无异常方可上岗,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上报。每天不少于两次对配送餐箱、相关用具消毒。大力推行外卖人员及订餐人员少接触或不接触的,“无接触配送”模式。确保送餐人员配合排查。要求员工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进出小区、单位时,应积极配合入口处防疫工作人员排查、登记等工作。同时要确保配送物品包装完好。
药械监管2个加强。一是要求经营企业加强措施,保障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的供应。二是加强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质量安全;严禁超市无证售卖医用口罩;要求经营者加强药械质量管理。投诉举报办理双推进。一是线上推进。对能电话答复的诚恳对待,及时、如实回复。二是线下推进。对需要调查取证的,认真登记来电人诉求,举报中心立即通知辖区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处理,将工作进展及结果及时回复来电人。严处疫情期间各类案件。一是对安宁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滨店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对安宁今嘉副食品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销售不符合产品标识要求口罩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作出收缴罚没款3947.50元的行政处罚。三是对“四海精品店”销售高价口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经营户,立案调查。宣传发动全面覆盖。在集贸市场、餐馆、药店张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通告,悬挂宣传标语46条,发放《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提示》2000余份。要求以上有条件的经营户滚动播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知识》等宣传标语和音频,广泛宣传防疫知识,让安宁市民主动加入到疫情防御战。
据了解,为全面排查,群众生命健康有保障,1月24日至2月5日期间,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78人次,关闭市场活禽交易点23个,涉及活禽经营户64户;督促23个市场开办者落实垃圾清运、清洁消毒要求;检查口罩经营户675户次,检查药品经营户716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数721户次;检查副食品经营户841户次,检查餐饮经营户816户次;检查其他经营户357户次;查办违法案件3件;受理投诉举报79件;查获并监督销毁一批野生动物冻品,一定程度上切断了疫情的传播渠道。
下一步,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市场环境集中整治,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场购物环境;做好特殊时期各类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加强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的卫生健康;做好餐饮监管,坚决查处售卖、加工野生动物行为;积极协调集贸市场方减免摊位费、提供免费摊位供应点等特殊时期政策,保证市民的“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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