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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带头表率,贯彻指示精神、践行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战斗第一线高高飘扬,有针对性分领域制定“请战书”“承诺书”“倡议书”“告知书”“提示书”和“告诫书”,切实织密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市场,稳民心,一直战斗在一线。
一份“请战书”,蕴藏市场监管人战“疫”决心。在每个市场监管人的心中,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大年初二一个电话吹响投入战“疫”的聚集号,到岗人员分为九个疫情防控工作组暨九个党员志愿服务队,由责任领导担任志愿服务队队长,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农贸市场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餐饮环节防控、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七个方面监管防控,全体市场监管人胸怀请战意愿,坚定战“疫”决心,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
一份“承诺书”,激励市场监管人战“疫”恒心。面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深入,面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需要,局党委号召,全体市场监管人迅速作出六项承诺。承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斗争。承诺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经受住考验,主动担当作为,不畏艰险,无私奉献。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承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面对疫情逆行而上,深入人员密集的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药房开展排查、防控、检查,处理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承诺做好市场经营主体教育引导,大力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解疑释惑,弘扬正气。承诺认真执行石林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承诺引导亲友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防控期间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出门、少出门。全体市场监管人作出庄严承诺,激励战“疫”恒心,始终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接受考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份“倡议书”,筑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红色防线。在防控关键期,局党委向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发出《致全市小个专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疫情防控倡议书》300余份,并就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作用作了安排部署,非公党组织、非公企业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一直积极主动作为。目前较多非公企业相应号召,处于关停状态。在各种防护用品供应紧张的情形下,石林县鑫馨药店向群众免费发放近6000个口罩、石林鑫双龙超市向石林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捐赠3000个口罩,石林王葵药业捐赠乳胶手套75双、塑料手套500双,石林蒋氏中医诊所、百杏中西医诊所、重生堂中医馆每日免费提供给市民中药口服液……市场监管局党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非公党组织队伍、非公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各尽所能,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一份“告知书”,周知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石林县市场监管局与开业经营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签订《餐饮食品安全告知书》,要求餐饮单位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落实好“六个严格”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防控要求,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停止红白喜事、禁止开展群体性餐饮服务活动;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场所卫生,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同时告知消费者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五不”要求,形成社会共治共防格局。不组织城乡集体聚餐和其他有规模的聚餐活动;不参加各类聚餐活动;不食用各类野味;不采购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制品;尽可能不外购熟食。提高防护意识、做好防护措施、不吃野生动物,养成良好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
一份“提示书”,带头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带头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向群众和行政监管相对人认真讲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症状、危害,要求大家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勤洗手、戴口罩、少外出,不信谣、不传谣,做到听招呼、守规矩。全面宣传、广泛动员,形式多样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张贴省、市及石林县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布标,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云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宣传标语口号图片120条,发给市场方和市民《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提示》2000余份,要求市场方广泛宣传,提高市民防护意识,让石林市民主动加入疫情防御战中。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一份“告诫书”,警示力保市场秩序良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向相关经营者及医疗机构发出告诫,规范经营行为、重申法律责任,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各种违法行为发生。要加强对医用口罩、清热解毒类等相关药品、防护用品进货渠道管理,严把药械购进质量关。严格执行药械上柜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械购销记录,坚持异常销售报告制度。应当积极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并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行业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通过7794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打赢疫情防控战,市场监管卫士在行动。石林县市场监管人冲锋在前,担当奉献,充分发扬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杜绝了全县活禽交易行为,有力保障食品安全和物价平稳,劝停一切群集性的聚集活动,有力保证了市场秩序,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石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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