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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沧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制定“三举措”,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助推全县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迅速行动,全面安排部署
疫情开始后,沧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精神及要求,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二是局疫情防控办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联系,协助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恢复餐饮等行业经营活动的通知》并做好复工复产餐饮店营业监管,确保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三是加强兄弟单位沟通协作,在疫情期间与县森林公安局联发《告知书》,向餐饮服务单位发放331份,并通过当地门户网站、干部职工转发微信朋友圈的方式进行宣传,禁止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
全面宣传,广泛动员
一是通过电视、网络、QQ群、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向广大食品经营单位发放《告诫书》1000余份;二是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知识产权周等时段,加强《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2019年至今共发放宣传材料39526份;三是利用部门LED显示屏强化法律意识学习宣传,做到全防全控。
严格整治,筑牢防控底线
一是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控,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单位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禁止转运贩卖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下发了《沧源佤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倡仪书》和《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宰杀点的公告》,关闭全县49个活禽交易点和宰杀点,并联合森林公安对人工驯养的繁殖单位进行劝导暂停经营行为;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落实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情况“大排查”,1月23日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57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759户次,餐饮经营户897户次,其他经营个体户733户次,未发现餐馆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情况;三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为原料的中药饮片,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巡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共检查经营场所336个次,经营户1960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5个次,监测广告32条次,其中传统广告3条次,户外广告15条次,互联网广告14条次;四是从点到面,网格化开展执法检查,由局领导带队,职能股室组成执法检查组,分片区分别至各乡镇开展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巡查,重点检查乡镇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活禽交易、肉价、市场消杀、各个体户恢复营业及“云南抗疫情”小程序注册粘贴情况并到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调研,协调市场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步调一致、监管到位;五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系统,严肃查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一经举报核实,采取最严格的处罚方式,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周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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