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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工作主动融入“大市场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市场价格日常监管,着力规范全市价格收费行为;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收费检查,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稳定民生价格。一年多来全市市场价格秩序整体平稳。
全面加强全市价格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针对机构改革后价格监管人员和职能掉档、断线等情况,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口联系制度和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培训制度,密切联系市县两级价格监管工作,深入基层主动开展业务培训,尽快提升各县(市)区价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年下基层培训和指导工作72人次,送法下基层专题培训8次,邀请省局领导和专家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1次,培训160余人次。
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日常重点检查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强化春节、元旦、 中秋、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检查集贸市场、停车场、商场、餐饮住宿等市场主体1295家次,责令整改不规范停车场15家,移送交运部门处理3家,立案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17件,罚款2.52万元,查处大型超市价格欺诈案1件,罚款10万元。
大力开展专项检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开展铁路货运收费专项检查,缩减铁路货物运输杂费项目6项、下调计费标准1项、降低收费费率3项;联合市商务部门对昆明长水机场各收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市税务部门提醒告诫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明码标价,坚决防止各项乱收费。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整治检查,全市检查公立、民营医疗机构32家,立案查处2起涉嫌扩大范围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的价格违法案件。通过以案促改,不断规范医疗企业收费行为,减少人民群众不合理医疗支出。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转供电收费、水电气收费等14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起,责令多家单位清退多收价款,全市累计清退一般工商业转供电收费、二手房测绘费、城市道路挖掘费等多项违规收费2628.40万元,没收85.08万元。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口罩、酒精重点防疫用品采取价格承诺临时备案制监管,累计备案58家企业120批产品,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5件,有效维护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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