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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3月份召开的昆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由于疫情影响取消现场会议,记者从联席会议办公室(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了联席会议2019年度工作情况。
2019年度,昆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开两次,按照会议决定,今年年初,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昆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机制》,经征求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正式下发,明确了通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召开联络员会议、数据推送、信息互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确保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形成维权合力。
2019年,在昆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中院、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广电局、市消费者协会14家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昆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各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搭建、信息互通、机制建设、联合惩戒,加强消费诚信建设。市发改委强化平台建设,推进各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市工信局建立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引导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创建的基础,进一步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年向社会公示授牌256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市旅游局实施“红黑榜”制度,管住旅行社诚信身份证。
二是通过开展行政指导、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案件查办等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570批次,加强监管执法,推进“诉转案”查办,全年共办理“诉转案”102件,开展了省市“两会”期间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双11”“双12”期间消费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市商务局紧紧围绕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供交易、典当、拍卖、汽车销售市场等重点行业,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市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网络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的监管执法,同时强化综合治理,会同市政法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局加强公园旅游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从严规范共享单车的投、管、服,规范清理占道经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对辖区两级法院受理的可能涉及知假买假案件和职业打假行为的案件进行了统计和调研;市交运局进一步规范运价体系,规范执法、打击非法营运;市广电局狠抓广告审查,严把广告准入关口。
三是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能,提高群众消费满意度。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拓展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充分发挥已有消费维权站点作用,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能;昆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投诉举报热线为新的“12315热线”,实现了“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的工作目标;市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完善退货机制;市城管局在各公园设置便捷投诉模式,游客参与监督。同时,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广电局、市消协等,分别在各自职能职责内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妥善解决群众投诉。
四是通过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参与消费诚信建设,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市司法局充分运用优势,通过律师事务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最大限度的提高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调动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市消费者协会采取多角度听取社会各界对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的意见建议、联合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联动企业培育消费教育基地并开展活动、联动媒体宣传消费维权工作、纵横向联动开展调查及体验活动等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五是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发改委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受广泛关注;市司法局通过开展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活动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市交运局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重点人群,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市广电局充分利用大型活动、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市消协通过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样警醒消费宣传、教育。(昆明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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