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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和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全链条监管、全过程服务”的职能优势,推动形成“1+5+1”(1个总体措施,5个方面配套措施,1项推动措施)系列政策服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绿色通道
优化行政审批事项
截至3月18日,全省网上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6461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办件量21519件。共为103户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了变更、备案登记注册。实施告知承诺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8件,实施优化审批的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8件,实施告知承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家,采取邮政办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办理检验检测资质认定49件。通过“应急审批”“先生产后审批”方式,对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改造生产线生产消毒液增加经营范围实行“容缺办理”,企业当场就拿到了增项后的营业执照。向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颁发了我省首张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注册证》。磷酸氯喹列入国家卫健委最新诊疗方案后,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帮促昆药集团以最快速度恢复生产,复产后可达120万片产能,解决疫情防控急需。对申请办理知识产权事项材料合格的,审查时间减为不超过1个工作日,可以现场办结的均现场办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利申请优先审查65件;受理专利电子申请524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6件,涉及专利119件;发出专利申请受理及审查通知书6821份;发出专利证书159份。
减轻企业负担
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联动,合力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投运前全面检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复工复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强化燃油、燃气锅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压力容器、长输油气和城镇燃气管道等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服务。严格电梯安全管理及应急值守。着重做好医院、疾控中心、疫情指挥机构、超市等防控重点场所专项检查和检验监测。疫情发生以来,共为200余家企业提供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服务,涉及特种设备3000余台(套)。组织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检验检测机构为车站、机场、医院等重要场所安装的测温仪等设备提供免费检测校准服务。对3891台(件)温度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校准,服务医疗卫生单位297家,检定或校准医用计量器具3287台(件),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570个交通枢纽和疫情防控单位进行服务,开展计量技术服务4275项。组织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等单位对口罩等防护物资开展24小时应急检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检验检测,及时提供医疗机构使用,共受理应急检验873批,涉及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总量为1520.81万个。通过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用品标准,开通商品条码业务网上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核、批准时限,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助力。充分发挥和依托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主动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等市场主体融资,助力资金短缺的市场主体投入生产。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动产抵押登记49份,抵押登记金额5.007亿元。
维护市场秩序
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申请移出条件,全省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12户,基本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积极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共有18户经申请批准修复失信记录。加强防疫用品价格监管,召集省内口罩生产企业、医药销售企业召开提醒告诫会,引导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药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价格波动情况,积极开展检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0件。全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充实一线处置力量,快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共处理投诉举报134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10.67余万元。
截至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率为87.78%,其中,交通运输业88.24%、工业手工业87.5%、服务业87.84%、餐饮业87.72%、建筑业87.72%、零售业87.83%、住宿业87.5%、其他行业87.82%。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各类市场主体推广运用“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小程序372937户。全省现有的6405家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复工复产率达73%。受疫情影响较小的迪庆、怒江、保山等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已基本实现复工复产,全省获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全部正常营业。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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