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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护国所先后多次接到食品经营户的投诉电话称,他们在经营中遇到一些进店的“顾客”在就餐时,只要发现该店没有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会主动与老板“闲聊”并承诺可以办理“许可证”。对此,多数老板都会爽快地按对方要求交给80元“工本服务费”和免其就餐费。在承诺期到、又无法联系“帮忙”人时,方知上当受骗。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的食品经营们,遇到此类情况应当三思后而后定,并注意如下几点: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在多年前,已按政策规定停止收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工本服务费。目前,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证照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在为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现场勘察查时,应当是两名执法人员,且向经营户出示《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第三,对毛遂自荐为你“帮忙”的人,应向他了解是代办?还是 “帮忙”?如果是代办,应当查看代办机构的相关证照;如是“帮忙”,应当了解其身份证明,留下可靠的电话联系方式。对交给的“工本服务费”,应当索要正规发票或盖有印章的收据;
第四,无论是代办、还是别人“帮忙”或是自己亲自办理,其工作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及台账、防蝇防虫防鼠的“三防”设施、清洁及废物处置环境等软、硬件方面必须达到要求后,市场监管部门才会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经营户颁发“食品经或许可证”。否则,无法取得。
第五,当你发现上当受骗又无法解决时,请立即报警或通过12345、12315寻求帮助。(梧 桦)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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